作者类

马丁H贝斯基

文档类型

条形图

抽象性

Martin Belsky在文章中依据实绩选择司法理由,贝斯基引用开普顿诉A.T.马西煤公司最近三名爱荷华州最高法院大法官败诉, 因为他们在争议性同性恋婚姻案例中表示, 司法选举可以并确实产生非正义结果。Belsky主张司法独立的必要性,但得出结论认为,这一目标无法通过选举实现,因为宪法限制有“三叉杆子”:(1)第一修正案保护法官和司法候选人对问题立场作出具体明确声明的权利实体使用无限资源支持司法候选者的权利,往往不透露运动支持的真正源码和(3) 司法行为约束规则由相关法官自己执行或由法院对同事行使有限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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