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类型

文章

出版日期

2001年1月

文摘

本文的目的是描述一个多元化的推理模式可以用来教法律分析的技能。有不同的方法分类的法律论据。也许最常见的方法是识别不同的法律论据与特定学校法学或道德哲学。这是标准方法等主要学者朗富勒紧随其后。在经典的一篇文章中,充分说明了如何分析一个谋杀案利用法理框架如实证主义、自然法则、社会契约,实践智慧,和法律现实主义。另一个例子表明这种方法描述的法律论据中的r·兰德尔·凯尔索的人确定了4所学校的思想主导的推理最高法院在美国历史上的不同时期。识别不同类型的法律论据的法律学的学校是有用的关系的法律思想的经典形式的政治和道德推理和草图的趋势分析。

分类的法律论据的另一个强有力的策略是确定潜在的推理的逻辑结构。理查德·波斯纳和文森特Wellman,例如,确定三个类别的法律推理:形式主义、类比,和现实主义。这种分类体系的优点是逻辑的力量可以比较和评价不同类型的参数。这个系统的分类是有用的在评估* 436形式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相对优势,以及探讨类比推理的结构。

在过去二十年中法律学者开发出了第三种方法分类的法律论据。这种方法主要是描述性的,它试图描述的各种参数,律师雇佣在法律和实践中法官使用的意见。Akhil Amar例如,最近发现我们解释宪法:通过各种技术——通过解析给定的文本条款,通过挖掘宪法的历史,推导的悖论的制度结构轮廓,由重提出阅读的实用性,通过吸引司法案件决定下,通过调用它拥抱的美国理想。艾玛尔进一步指出:“[t] ext、历史、结构、审慎、和教义——这些都是传统宪法的基本构建块的论点。”This approach has been variously called "eclectic," "polycentric," and "pluralistic." Eskridge and Frickey describe their approach to statutory interpretation as an approach where "a court considers a broad range of textual, historical, and evolutive evidence when it interprets statutes" calling it "eclectic" and "polycentric." The term "pluralistic" was coined by Stephen Griffin, who defined the term as follows: "Pluralistic theories of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 hold that there are multiple legitimate methods of interpreting the Constitution." Michael Dorf prefers the term "eclectic" to describe theories that "recognize that courts employ a variety of forms of argument" and eschews the term "pluralistic" in order to avoid confusion with the concept of cultural pluralism and to avoid implying that there is more than one right answer to questions of constitutional law.

本文的第二部分描述了一个多元化的法律模式是基于理论Bobbitt, Frickey Eskridge,说道。五种法律论证存在:文本、意图,先例,传统,和政策。每种类型的参数可能被视为一个信息集合或一个类别所接受的证据来证明什么是法律。

第三部分描述了如何衡量法律论证的说服力。有两个挑战法律论据:内部模式和联运。内部挑战法律论据攻击自己的条件,对每种类型的参数特征线的攻击。我确定25个不同类型的内部模式的挑战。联合攻击的合法性或挑战各种参数的重量。每一种观点的进步我们的法律体系的不同的根本目的;重量的分配各种参数反映了这些潜在的排序值。法律论证的说服力是依赖于其内部力量和重量一致的论点断言。

第四部分指出,“像律师一样思考”的艺术由掌握理解的能力,创建、批判,并评估法律论证的五种类型。特别是,我讨论如何教学生批判性评估政策参数和如何使规则和策略之间的联系。

出版物标题

贡扎加法律评论

第一页

433年

最后一页

4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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