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类型
文章
出版日期
2009年1月
文摘
从宗教机构和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宗教的土地使用请求最好迅速解决,本地和合作。传统的框架,解决土地利用宗教纠纷,宗教的土地利用和制度化的行为(RLUIPA) 1人采用,不适合这些目标。合法,争议一直否认的信教自由的最广泛的所有索赔和要求最侵入和主观决定对一个特定的宗教团体及其提出的使用(宗教是什么,一个特定的教派需要和宗教作为宗教是如何影响土地使用决策)。
我建议最好的方法分析土地利用决策应该是简单的应用,依靠外部和客观证据到最大限度,为合作创造激励和分辨率,减少对立,顺从宗教用户和当地政府的决定。可以更好的完成翻转的传统秩序的分析确定:第一,如果土地利用的决定违反了条款建立规范;接下来,如果违反了平等保护规范;然后,也只有到那时,如果中性决定还是信教自由规范的否定。
出版物标题
奥尔巴尼政府法律评论
第一页
555年
最后一页
603年
建议引用
伊丽莎白·赖利移情作用和实用主义的宪法规范选择土地利用宗教纠纷2奥尔巴尼政府法律评论》555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