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
出国旅行须根据所在部门或行政单位的旅行要求,取得许可。然而,某些类型的旅行和前往某些地点的旅行可能需要其他机构权限:
- 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建议在您的COVID-19疫苗更新之前,不要进行国际旅行。
- 如果旅行涉及一个目的地美国国务院二级以上旅游咨询,疾控中心COVID-19三级或四级,或与员工计划旅行的地区相关的DOS旅行警报,国际中心将评估情况,并根据需要咨询大学的其他人员,如风险管理、总顾问办公室、主计长办公室、学术事务办公室、环境健康和职业安全以及学生事务。大学可能会要求旅行者签署一份签证承认和接受风险.
- 旅行者必须能够满足目的地国家的所有入境要求。UA一般不支付目的地国要求的检疫期费用。旅行者可自行承担批准旅行以外的任何额外旅行费用。
- 由联邦政府资助的国际旅行也必须在旅行前得到研究管理办公室的批准。
-
- 请参阅与美国飞行法案有关的政策
- 为了申请美国飞行法案的例外,填写此表格
-
带着疾控中心3级旅行警告不允许用于大学用途。请注意CDC警告水平不同于CDC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水平。
此外,前往涉及出口管制或经济制裁的国家旅行必须获得特别批准。(见下拉列表:旅游指南下面)。
何时注册
鼓励员工登记他们的旅行至少提前4周他们打算离开。
注册是必要的,因为:
- 注册后你就可以参加大学联合招生国际SOS计划,学校将支付费用。
- 问题可以直接到财务和行政办公室通过联系劳拉Miller-Francis.
- 注册使大学更好地了解全球伙伴关系和合作正在发展,这有助于对未来机会的决策。
- 注册使大学能够跟踪教师/工作人员在国外发生紧急情况时的位置,因此我们可以更有效地提供帮助。
更改旅行计划
使用您的UANet ID和密码完成联机更改旅行计划表格.
旅游指南
出发前:
- 熟悉安全信息美国国务院旅游咨询部门为您的目的地国家。
- 来收到最新的旅游建议和提醒,选择最适合你的方法你。
- 智能旅行者注册计划(STEP),我们强烈建议参加美国国务院的这个项目。STEP为您在目的地国家的美国大使馆提供紧急信息和支持。
- 回顾和跟进目的地国家的推荐信在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工作。
- 检查目的地的出入境要求访问美国国务院国家信息网站在左侧搜索栏输入你的目的地.
- 如果需要,采取步骤申请签证和/或护照。
- 在国外检查你的健康状况学习带处方旅行,在国外获得医疗保健等。
所有研究材料、软件或数据的转让必须遵守出口管制和贸易制裁规定。了解这些法律非常重要,因为违反出口管制和贸易制裁可能会导致制度、民事和刑事处罚。以下是对这些限制的简要总结。
出口控制
出口管制是管制敏感技术、设备、软件、生物制剂以及相关数据和服务出口的联邦法律。该条例旨在出于国家安全或贸易保护的原因,限制受控信息、商品和技术的使用和获取。
如果某项物品或信息受出口管制,《出口管理条例》(EAR), 15 CFR part 770-774,以及《国际武器贩运条例》(ITAR), 22 CFR part 120-130,可能要求美国人在将该信息、货物或技术出口到国外之前寻求并获得美国政府的授权。[1]
在阿克伦大学进行的大多数研究都是“基础研究”,不受出口管制要求betway苹果的限制。
- 基础研究包括在美国认可的高等教育机构进行的科学和/或工程方面的基础或应用研究,其结果信息通常在科学界广泛发表和共享,或者结果信息已经或即将发表。
- 阅读研究管理办公室的出口管制声明
是否需要出口许可证?
如您对是否需要出口许可证有疑问,请参阅:
- 出口管理条例(EAR)-禁止未经授权出口列入商业管制清单(CCL)的商品、软件和技术;向实体和被拒绝人员名单上的受限方提供的项目;以及用于核、导弹/火箭和化学/生物武器使用的物品。
- 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
- 《国际武器贩运条例》-本条例禁止未经授权出口或代理国防物品和国防服务。
- 国防贸易管制局(DDTC)美国国务院。
上述许可证要求只会影响一小部分旅行者,因为大多数类型的技术不受出口或向外国人发布的控制。限制向外国人发布的技术和技术数据在EAR的CCL上进行了标识[2]以及ITAR的美国军需品清单(USML[3]).
- [1]请注意:根据出口管制条例,向美国境内的外国公民释放受管制的技术或信息或接触某些货物或设备可能构成被视为出口。有关被视为出口的问题应向研究办公室提出。
- [2]商业控制清单:CCL可在15 CFR Part 774附录1中找到-禁止携带的物品可能包括加密技术、激光、导航设备、材料加工设备和其他最初看起来不是特别敏感的物品。
- [3]USML是22 CFR 121.1
所有研究材料、软件或数据的转让必须遵守出口管制和贸易制裁规定。了解这些法律非常重要,因为违反出口管制和贸易制裁可能会导致制度、民事和刑事处罚。以下是对这些限制的简要总结。
经济和贸易制裁
贸易制裁可能禁止向受制裁的个人、实体或国家旅行、付款或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无论基础研究豁免如何。目前这些规定的目标清单由美国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维护。贸易制裁可能禁止向受制裁国家转让物品和服务等活动。
- 见制裁计划摘要
- 参见特别指定国民和被禁止人员名单(SDN)
- 除非获得OFAC许可,否则禁止与SDN名单上的任何实体、团体或个人进行交易。
目前受美国最全面限制的目的地包括:
- 古巴
- 伊朗
- 朝鲜
- 叙利亚
- 乌克兰克里米亚地区
注意:如果你打算去这些地方旅行,你需要申请特别批准旅行前可能需要获得出口许可证。这些许可证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获得。
美国飞行法案
向联邦资助的赞助计划帐户收取机票费用的旅客必须遵守美国飞行法,49 U.S.C. 40118。
- 该法案要求旅行者使用美国航空公司,即与美国航空公司代码共享的航空公司,或者如果航空旅行由美国政府资助,则有资格获得例外。
- 因此,所有使用奖学金的国际旅行都必须得到研究管理办公室的批准。
有关更多信息,请阅读政策.
若要请求异常,请完成美国飞行法例外表格.
携带硬件、软件和数据到美国境外旅行
在未确定是否需要出口管制许可证前,切勿携带下列物品旅行:
- 非标准的、可供公众使用的现成产品的设备、系统或软件;
- 专门为军事或航天应用设计或修改的设备、系统或软件;
- 根据保密义务收到的资料或资料;
- 对研究成果传播有限制的项目数据或者分析;
- 机密信息;或导出受控信息。
保护您的数据
仔细审查本信息安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