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讯程序
什么是正式听证会?
每个学生都有权在听证官或听证委员会面前举行正式听证。听证官是学生行为和社区标准部门的代表,或者是学生行为和社区标准主任指派的听证官池的成员。听证委员会是由五名听证人员组成的小组,其中包括三名教师或合同专业人员和两名学生。当调查显示有足够的信息支持被告违反学生行为准则的指控,但被告否认所指控的不当行为时,案件通常会提交听证会。
在正式听证会上会发生什么?
一般来说,听证官员将确定学生是否对违反学生行为准则负责,如果学生被发现违反了学生行为准则,将发出适当的制裁。
这个过程是这样的:
- 基本的听证会程序和所谓的违反学生行为准则的行为将在听证会开始时进行审查。
- 答辩人将有机会承认或否认对指称的违规行为负责。
- 投诉人和被告有机会从他们的角度对事件进行开庭陈述和总体概述,并提供与所指控的侵权行为有关的证据。
- 听证官将提出有助于确定责任和/或制裁的问题,此外,投诉人和答辩人也将有机会提问。
- 如有必要,将介绍证人提供补充资料。
- 听证官会向证人提问,投诉人和答辩人也有同样的机会。
- 投诉人和被告有机会作结案陈词,并总结作为正式聆讯结论的相关资料。
听证会结束后会发生什么?
在结束陈述后,听证官将进行闭门审议,审查听证会上提供的信息,并确定答辩人是否对违反学生行为准则负有责任。
如果发现答辩人负有责任,听证官员将给予处分。
聆讯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及答辩人。
我该如何准备正式听证会?
投诉人或答辩人可采取以下步骤准备聆讯:
- 尽可能完整地写下对事件的回忆。
- 收集任何与指控的违规行为相关的信息,并在正式听证会上提交。
- 通知学生行为工作人员应邀请参加听证会的任何证人。
- 在听证会上列出要陈述的信息和要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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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对听证会上的决定提出上诉吗?
投诉人及答辩人均有权对聆讯主任的决定提出上诉。听证会结束后,投诉人和被告将立即与学生行为委员会的一名工作人员会面,讨论这一选择和提出上诉的程序在写作。
顾问的权利
投诉人和被告有权在学生行为和社区标准部门举行的任何会议或听证会上,由他们选择的顾问提供建议和法律顾问。
申诉人和被告应代表自己发言和行动。顾问只能向当事人提供建议,不得积极参加会议或听证会。任何顾问如多次违反对顾问的限制,或以其他方式进行破坏性行为,可被逐出会议或听证会。
由学生行为和社区标准部门举办的会议或听证会将不会围绕顾问的可用性安排。此外,辅导员不得参加由学生行为和社区标准部门举行的会议或听证会,除非有被顾问陪同。
顾问可以是:
- 朋友
- 家庭成员
- 教职员
- 律师,自费聘请
请注意同一人不得兼任顾问和证人;学生组织的指导老师也不能同时担任证人和指导老师。